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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擅自在酒吧贩卖“笑气”获刑并处罚金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宫成群)两男子未经许可在一家酒吧内贩卖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4万余元,后被抓获归案。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黑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间,黑某在青岛市即墨区经营一家酒吧,雇佣胡某帮其管理。黑某、胡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同样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贾某处购进一氧化二氮,并用气球充装的方式在酒吧内贩卖,销售金额人民币14万余元。

2019年2月25日,公安机关在黑某经营的酒吧内查获1个装有液态气体的钢瓶,经山东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研究中心检验,该钢瓶内的液态气体检出一氧化二氮成分。当天,黑某、胡某被抓获归案。贾某另案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黑某、胡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胡某系酒吧的实际管理人,一氧化二氮的保管、销售、记账均由其直接负责,且购进一氧化二氮并进行销售的主要犯意由胡某与黑某共同提出,胡某与黑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可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典型意义】

“笑气”可作为麻醉药应用于医疗领域,系违禁品。正常人吸食“笑气”后,会因缺氧而产生幻觉,获得快感。近年来“笑气”暗地流转于国内酒吧、KTV等各类娱乐场所,甚至被吸毒人员当作毒品的替代品,成为一种流行消费。社会大众对“笑气”是何物,有何危害知之甚少。其实“笑气”毒性堪比毒品,会对身体产生不可逆的伤害,长期吸食会引发精神疾病,甚至造成死亡,危害性极大。

“笑气”虽并不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毒品之列,但被列为《危险化学品目录》,其经营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否则就涉嫌非法经营。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黑某、胡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招揽生意在酒吧内销售“笑气”,加快、扩散了“笑气”的传播,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理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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