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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择优引进+本地扶持”为目标 崂山区加快法律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蒋世龙 通讯员 潘璇) 近日,青岛市崂山区出台《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以“择优引进+本地扶持”为目标,坚持规范和扶持两手抓,致力于打造法律服务业聚集高地,推动崂山区法律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近年来,随着崂山区金融产业、高新科技产业的迅猛发展,现有法律服务业规模小、后备力量补给速度慢的问题日益突出。《政策》的出台将有效解决法律服务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高法律服务业发展质量,更好地服务崂山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为打造金融配套服务高地、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支撑。

《政策》明确适用对象为在崂山区依法设立并注册纳税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崂山区聚焦法律服务机构、法律工作者发展诉求,紧密结合崂山区发展实际,围绕法律服务机构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支持法律人才引进、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加大扶持和奖励资金额度四大方面出台政策。

《政策》明确支持法律服务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一是鼓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申报纳统,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法律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二是自2020年起,对达到专职执业人员30名、50名、100名及以上且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法律服务机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0万元、30万元。三是培育高端特色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对执业律师人数在10人及以上且30%及以上的执业律师具有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等专业资格(质)的律师事务所,给予一次性奖励10 万元。四是对符合崂山区产业定位的法律服务机构且对区级主要经济贡献达到50万元的,以其区级主要经济贡献的50%确定扶持资金额度。

《政策》明确加大对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奖励。一是加强青年法律人才培养;二是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经营管理团队奖励额度。当年度区级经济贡献达到50万元(含)的法律服务机构,对年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管理团队成员,最高分别按个人年收入产生经济贡献的16%和20%予以奖励。

《政策》明确加强行业党建和扶持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水平。《政策》明确要求享受扶持政策的法律服务机构自扶持年度起在崂山区正常经营纳税不低于十年。

据悉,该《政策》是全省首个区市级出台的法律服务业扶持政策。《政策》的出台,是法治崂山建设的生动实践,是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打造青岛金融科技中心配套服务高地的重要措施,标志着崂山区法律服务业迈入精品化、专业化发展新征程!崂山区法律工作者纷纷表示,将搭乘《政策》东风,向着规范化执业、专业化发展、多元化服务的方向砥砺前行,以专业优势和行业担当,为建设开放创新怡居的山海品质新城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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