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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随、蹲守、拉闸、泼尿…… 黄岛法院判决一起涉恶“软暴力”催债团伙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林红 通讯员 王一)  尾随、堵门、拉横幅、烧纸、在人家中打地铺……7月21日,黄岛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涉恶“软暴力”催债团伙,团伙首要分子被判7年有期徒刑。

为催债手段五花八门

2015年11月,张宝玉收取好处费2万元替人向董某催债。11月7日下午,张宝玉纠集多人到董某家中,未出示任何债权债务凭证便向董某夫妇要账。对方为躲避纠缠被迫到宾馆住宿,张宝玉等人又尾随他们到宾馆,并在其所住房间外走廊上打地铺蹲守一天两夜。

11月9日,董某夫妇回家后,张宝玉等人又尾随至其家门口通过拉挂横幅、播放喇叭等方式滋扰要账两天。为了达到要债的目的,张宝玉纠集团伙成员进入董某家中,晚上在其客厅打地铺,蹲守10余天无果后离开。

收费站拦车强行转账

2017年1月10日,张宝玉在未获得他人授权的情况下,向刘某追索安保费。当天晚上10时许,张宝玉从刘某租赁汽车的租赁行获取了刘某的行车轨迹,在一处收费站将刘某强行拦下并带到团伙成员郭某的办公室内。两人纠集其余两名团伙成员,以安保费的名义向刘某索要钱款,强行从刘某手机微信里将10600元转给郭某,并从刘某身上搜走现金800元。

铁锤破门拉闸泼尿

2017年1月19日前后,王某经人介绍,委托张宝玉等索要债务,共支付好处费5万元,并约定给予所要回债务10%的提成。张宝玉等未出示任何债权债务凭证向李某夫妇要账,并纠集团伙成员通过在李某住处门口打地铺、砸门、敲墙的方式对其进行滋扰,一直持续至2月23日,严重影响扰乱李某家人及周围邻居、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

2月13日下午,经张宝玉提议,团伙成员持铁锤砸开李某家的防盗门,6名团伙成员进入李某家中,并在李某家冰箱、卧室内泼尿,李某报警。

法院依法判决催债团伙

黄岛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宝玉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其余团伙成员以滋扰、纠缠等方式恐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作出判决:张宝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团伙成员被判处三年六个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追缴张宝玉违法所得7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责令张宝玉等退赔被害人刘某10600元。

同日下午,黄岛法院还依法宣判一起涉黑案件,该案被告人赵某刚系赵红(已判决)领导的黑社会组织的成员。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刚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2万元。

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收官之年,黄岛法院将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战果、打财断血不留死角,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新区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的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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