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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宋秀) 本报于4月11日报道《8000万资金“融开”公立医院大门》一文后,引起了我市各级医院以及主管部门的关注,为使公立医院向社会资本融资能更加规范。日前,青岛市卫生局起草了《青岛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对外经济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目前已经进入最后讨论阶段。
“之所以要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就是为了保证融资过程中敏感的医院控制权、国有资产流失等与国家政策不吻合的问题不会发生,从而使融资之路不会演变成对资本的随意追逐和没有原则的选择。”青岛市卫生局副局长魏仁敏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据了解,目前,我市公立医院面临的最大瓶颈就是资金短缺,医院的日常开销很大,特别是大医院,水电、设备维护、保养、更新、医护人员待遇等都需要资金,医院仅靠国家现有的资金投入根本不够。而公立医院的房屋、设备、土地都不能抵押,所以到银行贷款也不可行。因此,在青岛市中心医院首先试水社会融资并获得成功之后,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等我市的不少公立医院都积极筹划融资,以解决医疗资金短缺的问题。
针对越来越多的医院都有意向社会资本融资的现状,市卫生部门也在第一时间积极起草了《青岛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对外经济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目前已经进入最后讨论阶段。该办法要求各医疗单位对外经济活动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对外筹资时不得以本单位国有资产做抵押;各医疗单位对外筹资不得接受对方不合理的附加条件。还严禁各医疗单位以任何形式的内部集资购买设备。严格控制各医疗卫生单位以贷款、融资等形式负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此外,该管理办法还明确提出“对资金需求量大,本金收回时间长,而自身又无力投入建设的项目,应毫不犹豫,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大胆引资,共享利润。”这也是我市首次公开鼓励公立医院通过向社会资本融资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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