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既然‘好记星’是权威机构推荐的品牌,为何还会如此令人不放心?”昨天上午,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热线表示担忧,电子词典“好记星”系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权威推介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心品牌”,但作为民间组织的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其“权威性”并不
能代表广大消费者的心声。我市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民间组织的认证、推荐是否真实有效需要消费者自己来鉴别,其可靠性存在疑问。 昨天,记者通过网上找到“好记星”电子词典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权威推介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心品牌”的文章,文中称:“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结合家长和学生的反馈,并经过严格的评定程序,决定将好记星推介为同类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心品牌’。” 而记者了解到,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系经民政部注册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其在网站设立的申报推荐企业栏目称该基金会开展宣传、推荐优质商品和优质服务单位的工作,企业申报后,予以宣传、推荐。为被推荐的企业建立主页,以宣传、展示企业形象,发布企业信息,另可根据企业要求在有关媒体进行宣传。由此,所谓的推荐品牌并不是自上而下鉴定得出,完全是由企业自下而上的自荐。 对此,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王中律师认为,民间机构的认证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与ISO9001等这些认证是两码事。绝不是有了这种认证或者推荐,产品就能达到宣传的功效。他说,这就像前段时间曝光的牙膏认证事件一样,类似的认证推荐是很不规范的,认证、推荐是否真实有效需要消费者自己鉴别,其可靠性存在疑问。如果消费者相信此类推荐购买产品后权益受到损害,这些民间组织是要承担责任的。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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