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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开创新时代法治崂山建设新局面

12月29日,崂山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孙海生主持召开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讲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体成员、各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崂山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关于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和《关于对崂山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填报责任分工》,会议听取和审阅了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了2021年依法治区工作。

会议指出,要凝心聚力,全力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将再次启动,要把示范创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超前谋划、精准部署,全力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要精准开展自测自评,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台账,抓紧时间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过硬。要拿出更多创新举措,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全面营造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知晓、关注、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强基固本,深入推进法治街道建设。2020年,崂山区在全省率先实现街道依法治街组织架构全建立。各街道要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着力从提升街道管理效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动“法治社区”建设等方面,推动依法治街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会议要求,全体成员要认真扛牢抓法治建设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区委依法治区办要认真组织实施年终述法和法治政府督查检查工作,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压实责任、查漏补缺,对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每半年予以通报。各部门、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守好“责任田”,当好“带头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助推和保障“双招双引”、项目建设、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推进法治崂山建设步入新阶段,加快建设开放创新怡居的山海品质新城,推动崂山各项工作率先走在前列。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赵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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