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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激发人才活力!青岛市事业单位人才制度持续创新

今年以来,青岛市人社局围绕事业单位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制度创新,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各类人才奖励、补贴和基层倾斜政策,充分激发事业单位人才创新活力,有效提升了全市社会公益服务水平。

引:瞄准130个紧缺急需专业

青岛市制定出台了《青岛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围绕青岛市重点产业及重点项目,确定教育、卫生和其它行业三大类130个紧缺急需专业,对纳入目录范围的紧缺急需人才岗位,实行多元化招聘,提高紧缺急需专业招聘效率和人才引进的针对性,该目录将根据青岛市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适时调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针对目录中的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青岛市将创新优化事业单位引才模式,赋予事业单位更大选人用人自主权。对于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开通“加速快车道”, 对纳入目录范围的专业人才岗位,采取降低开考比例,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单位引才需求,进一步拓宽青岛市事业单位引进渠道。

同时,制定出台《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指导用人主体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切实履行好政府外部监督职责,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做好工作核查、旁站式监督、备案审核、举报核实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风险,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青岛市制定出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打破了事业单位经费形式限制人员交流的壁垒,打破了传统“笔试+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方式,打通了事业单位人员自下而上的交流堵点,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的去,干的住,回的来”,为进一步引导人才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拓展长期在基层做出重大贡献优秀人才上升空间,进一步优化青岛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起到了积极正向引导作用。

青岛市制定出台《关于支持中医药事业聚才用才强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抓住推动中医药发展“人才核心”这一牛鼻子,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致力于打造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人才政策支撑体系,创造优秀中医药人才“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的一流环境,从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五个方面发力,为中医药人才施展才华提供了阳光雨露,促进全市中医药学科建设、中医药高地打造、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推动青岛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青岛市落实中介引才奖励政策,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A、B、C类高层次(按《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优秀人才的机构和个人,分别按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引进相应称号专家主持的研发团队、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按上述标准2倍给予奖励。

育:事业单位育才享“金种子”补贴

青岛市落实“金种子”人才培养经费补贴。对于事业单位引进的毕业于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3年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具有青岛市户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用人单位引进“金种子”人才,符合申报要求的,可按本科3000元、硕士5000元、博士10000元,其中,市属事业单位引进35周岁及以下博士的按每名5万元,享受“金种子”人才培养经费补贴。

青岛市出台新一轮事业单位顶尖人才认定和奖励实施细则,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自主培养的顶尖人才,按规定给予500万元安家费;对柔性引进的,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青纳税的劳动报酬(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按照企业在青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之积)的30%给予奖励,上不封顶。今年以来,事业单位新引进认定顶尖人才5名,发放实施顶尖人才奖励857.9万元(三批)。

留:核增奖励性绩效3000余万元

在当前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大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热情,一直以来都是重要的工作方向。

青岛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下放高层次人才认定权限,加大绩效工资倾斜力度,完善考核评价和分配机制,搞活收入分配模式,落实科研人才激励政策,鼓励高层次人才参与科研创新、支持高层次人才兼职兼薪、鼓励高层次人才离岗创业,加大事业单位人才激励,充分激发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活力。围绕“流程再优化、环节再精减、时间再压缩”目标,进一步改造工作流程、优化经办系统、拓展服务功能,在市本级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退休“一件事”办理,不断提升基层单位满意度、便利度。政策实施一年来,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市工程咨询院、市中心(肿瘤)医院等5家单位额外核增高层次人才奖励性绩效3000余万元,薪酬激励效应初步显现,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

青岛市落实国家、省级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对引进到青岛市工作落户或办理《青岛市居住证》,并与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部分优秀人才给予购房安家补贴。其中对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对省部级领军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技能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个人30万元和20万元安家补贴。今年以来,共为9名国家、省级领军人才发放安家补贴340万元。

青岛市落实事业单位大学生住(购)房补贴,对事业单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安家费。对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其中,对列入紧缺急需目录专业的博士、硕士分别按照1500元/月、1200元/月给予住房补贴。

用: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

青岛市启动千名专家“进重点企业、进企业研发机构、进见习实习基地”行动暨山东大学百名教授进百企行动,打破区域、单位、体制限制,紧密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项目,聚集企业创新需求,充分调动专家和企业的积极性,建立校、企合作需求调研及发布机制,积极对接“柠檬豆”平台助推各方需求合作,积极对接“政府专员跑区市”和“金融服务区市行”等活动,推进专家成果与企业需求深度融合,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度合作,引导人才智力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青岛市强化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正向激励机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用推荐,本着全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长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原则,科学制定聘用推荐实施方案,合理控制推荐比例和名额,严格把握审核标准,引入专家匿名函评环节和赴异地综合盲评,最大限度保证结果客观公正,18名省级行业领军人才获聘二级岗位,121名市级行业领军人才获聘三级岗位,进一步强化了高层次人才正向激励机制,充实了高层次人才队伍力量,激发了干事创业活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添能蓄势。

青岛市积极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人才倾斜政策,一是贯彻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扎根一线基层单位。2021年10月,首次组织开展青岛市基层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共有22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级职称,其中正高级职称9人,副高级职称13人。截至目前,青岛市共有1563人取得基层副高级职称,137人取得基层正高级职称,极大的激发了基层专技人才的创造活力,选拔出了一批扎根青岛市基层服务机构的优秀基层人才。二是贯彻落实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政策,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申报相应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加大岗位倾斜力度,较好地化解了基层单位中高级岗位数量不足矛盾。截至目前,已有3524人通过乡镇“直评直聘”政策参加各级别职称评审,激励了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封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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