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小微文化企业“清障”顾虑 法律保护制度待健全

经济导报首席记者 时超

在小微文化企业迎来政策发展黄金机遇之时,如何利用好政策助力,成为众多企业主开始思考的问题。

近日,财政部、文化部、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首次在国家部委层面对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作出部署,为占文化企业总数8成以上、有“文化产业细胞”之称的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融资、人才储备这些关键的问题都在《意见》中提到了,如果相关渠道能够打通,企业发展空间将出现数倍、数十倍的拓展。”22日,济南奥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科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其公司近年来因备受资金困扰,丧失了多个发展良机,此次政策的出台令其颇为振奋。

不过,多位接受采访的文化企业人士表示,在国家顶层发展规划出台之后,相关操作细节尚未落地,企业是否能从金融机构顺利获得贷款支持,还需时间检验。

另外,除了资金支持,上述人士认为,宏观层面还可在法治等制度建设中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的保护。

“我更希望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能更严格。”济南尚缘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倩对导报记者坦言,“盗版”问题令小微文化企业的创新力受到遏制,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在这方面相关部门尚有较大完善空间。

资金困境有望改善

“马上要给上海一家企业交份样品,大家都在加班。”22日下午已近下班时间,济南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员依然在紧张工作。金科办公室的一面墙上,挂满了其公司设计的动漫作品、玩具及各色宣传海报。

虽然公司业务安排紧凑、成果不菲,但说起近几年的发展,金科只能打出“及格”的分数。“产品的盈利能力并不强。缺乏独创、核心竞争力,使得我们大部分情况下只能接大企业的分包,利润很低。”

金科认为,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与资金长期无法有效到位有极大关系。其称,至今他回想起自己的创业经历,依然能够深切地感受到被资金困住的“窒息感”。

导报记者获悉,刚开始创业时,金科跟朋友筹了300万元资金,但租赁办公地点、购买设备之后,可用的资金已经大幅缩水,加上招聘员工也需要付出大量资金,如何寻求后续资金投入,一直困扰着他。

“刚开公司时是想做自己的作品,比如角色鲜明、有中国特色的动漫产品,但是后来才发现,走这条道路太难了。”金科表示,由于进行独立创作需要大量时间,往往一秒钟的动画制作就需要一天时间,这意味着公司短期内很难有收入。没有拉来稳定投资的他,最后只能接大量的简单加工式订单,才保证了公司的现金流。

同样,陈倩表示,小微文化企业在创立之初,资金一直是发展的最大瓶颈。

“因为文化企业多为轻资产公司,去银行贷款很难拿出受认可的抵押物。”陈倩称,其与不少公司都曾拿着作品的产权去尝试抵押,但是银行表示很难找到一家比较权威的评估公司,无法给出合适的估值,这令多数企业无功而返。“我们最后拿到的是信用贷款,但是额度很小,根本满足不了企业发展的庞大资金需求。”

不过,金科和陈倩均表示,若此次《意见》对小微文化企业融资的支持能够到位,类似企业因为资金问题而不得不放弃的项目,有望重新回到企业规划中来,这无疑将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导报记者了解到,《意见》不仅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还大力支持债券融资、小额贷款、股权投资、金融中介服务等的发展,不断改善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环境。

“我们已经开始寻求发行私募债等方式进行融资。”金科对导报记者表示,其在与风投等机构的交流中发现,市场对文化企业的认可程度正逐渐增加,特别是近期频频受到政策关注的动漫行业,发展前景被普遍看好,这均有利于企业债券的认购。“如果能够成功发债,不仅能够给公司带来稳定投资,也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我们也会把更多的精力投向产品创作。”

法律保护制度待健全

值得关注的是,资金瓶颈有望解决的同时,《意见》中提到的多项政府搭建平台式的发展路径,也令小微文化企业负责人眼前一亮。

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明确要求完善相关扶持措施,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政府采购。

“一旦纳入政府体系,无论是市场认可程度还是企业本身的信用度,都将得到大幅提高。”济南一家会展公司的负责人朱彦丁对导报记者表示,目前部分政府部门组织的展览工作已经开始走招标模式,但是范围并不广,项目也多数被一些大型会展企业“包圆”。

“其实小企业本身的条件并不差,客户资源也不少,只是在知名度、影响力上与大企业还有一定差距。如果按照《意见》中要求,有条件地倾向小微企业,那么这个市场将会变得更加活跃,我们的发展环境也会变得更好。”朱彦丁说。

同样,陈倩也有意将政府项目作为今后着力拓展的工作。“比如政府一些宣传节目的制作,我们做起来更专业,技术也更全面,宣传片做出来能够接地气。”陈倩表示,类似政企合作对双方来说是双赢。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政府着力通过各种资源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之时,建议对企业关心的知识产权保护增加重视,为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驾护航”。

“现在动漫业几乎被盗版产品包围,这直接影响到了产业的健康发展,也使得产业自身缺乏有效的‘造血’机制。”金科表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也是动漫企业发展和生存的另一大瓶颈。

金科认为,知识产权缺乏保护的直接表现就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众多“喜洋洋”、“熊出没”等知名动画片的玩具产品,8成以上是没有经过任何授权的盗版产品。“一般动漫制作企业能够保护播放市场就已经很不错了,对于图书、音像制品出版、卡通形象衍生产品的产权保护基本无能为力,这使得制作动漫的企业根本不能获得产品带来的全部市场利益。这无疑大大打击了企业自主创作的积极性,遏制了市场发展的活力。”

陈倩也表示,这种知识产权不受保护的情况对文化企业来说并不鲜见,带来的恶劣影响也颇大。“政府在改善小微文化企业融资等发展环境之时,能否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保护制度,这很重要。”

“随着发展,我国原有的知识产权体系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如广告设计等行业由于设计作品的同质性强,相关法律法规在专利权、版权保护的内容与范围,以及如何界定侵权等方面还存在空白。”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靖良对导报记者表示,我国应建立更为完善的政策体系,既应针对创意研发、产品转化和生产、交易等阶段出台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又要强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惩罚一定要严格,对侵权者尤其是故意侵权者应加大处罚力度,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