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上市公司独董“火速”辞职上热搜 董责险需求激增

新华社上海11月22日电 《上海证券报》22日刊发文章《董责险需求激增 上市公司投保热情高涨》。文章称,近日,一批上市公司独董“火速”辞职上了热搜,连带着保险市场也跟着火了一把,致电咨询“董责险”的上市公司多了不少。

记者了解到,仅一家大型财险公司就收到超过50家上市公司的采购咨询。这也是瑞幸咖啡事件发生一年后,董责险再次受到外界关注。

董责险,全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赔偿责任保险,是对上市或非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在执行公司管理职务时,因不当行为遭受股东、雇员、政府机构、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提出的诉讼或调查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合同。

该险种的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及公司为个人责任进行的补偿,另一部分是公司自身的责任,承保范围包括庭外和解、判决或和解损失、律师费以及对于公司事务正式调查的抗辩费用等。

那么,什么情况下,董责险能为董监高“买单”呢?

一家财险公司相关人士分析,市场标准的董责险保险条款当中均会有一个核心条款,即“可分性条款”,主要用于判断故意违法行为的适用性。标准的董责险条款,应对知情及参与故意造假等人员进行除外。

保险法也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去年发布的《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也强调,保险公司不得通过责任险承保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

不过,针对不知情或未参与造假的董监高,董责险应把其作为单独个体,与参与造假者区分对待,持续为不知情或未参与造假的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上述人士认为,董责险保险条款当中的“可分性条款”,应以监管处罚决定书、法院民事或刑事判决书、被保险人自认等作为判定标准。

苏黎世保险相关人士表示,中国董责险市场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空间巨大,随着法律责任的增加,证券索赔风险较快上升,以及投保率提高,董责险会有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据记者了解,康美药业案一审落地后,董责险再迎小高峰,短短几个工作日,仅平安财险就收到超过50家上市公司关于董责险的采购咨询。

康美药业案的落地,可能会引发董责险市场的其他连锁反应。

首先,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保额需求将上升。

根据公开披露的公告信息,已采购董责险的A股上市公司中,有超过50%的最高保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下。而在新证券法施行后,2020年新采购董责险的上市公司中,有70%将其保障额度提升至5000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

平安产险相关人士认为,康美药业案的赔偿金额巨大,预计未来A股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保障额度将持续上涨,以便更好地应对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实际面临的风险敞口。

其次,保险公司对董责险的核保政策将趋严,部分上市公司的董责险投保项目可能迎来涨价。

过往,因A股市场董责险业务规模较小,多数保险公司没有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去了解市场风险,这也是早期董责险出现保险费率远低于合理水平的原因。鉴于近年来我国司法及监管环境的实践和变化,再加上近日康美药业案的落地,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开始重新审视这个业务的重要性。

苏黎世保险相关人士认为,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推进,个人责任风险的升高,保险公司势必更审慎地考虑风险费率的厘定,也会影响到承保条件和承保限额。

记者发现,过去一年中,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的费率水平较过往年度已出现明显上涨,部分项目更是有翻倍涨费的迹象。业内人士预计,未来董责险的保费将有明显涨幅,直到保费达到一个更加合理的水平。

业内专家认为,就董责险这一业务,预计近期将出现部分保险公司收紧核保政策、费率上调、甚至退出或进一步缩小承保能力等情况。如果保险公司希望长期稳定地参与这一业务,那么需要进一步且持续地加强对风险的认知程度。如果还没有专业化团队来对这一业务进行集中管理的,那就需要尽快安排起来,否则将无法更好地为上市公司这一客群提供应有的保险服务。(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