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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

改革开放4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新路,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影响力大大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在何处?

一、解决问题的“好”主义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现实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改革开放43年的伟大实践中得来的,是在新中国成立72年的持续探索中得来的,是在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100年的实践中得来的,是在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由衰到盛18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得来的,是对中华文明5000多年的传承发展中得来的,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宝贵成果。

新中国的成立,使亿万中国人民摆脱“三座大山”的压迫,站了起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创造性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艰辛探索中逐渐认识到,要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必须走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开启改革开放进程,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二、人民至上的“好”主义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把满足人民的各方面合理要求和愿望作为各项工作的核心任务和战略目标,并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培育和锻造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优良传统。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人类发展史上的伟大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來的伟大飞跃,正阔步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在凸显人民的主体性方面,提出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的“以民为本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执政活动最高标准的“人民主体观”;在贯彻为民服务宗旨方面,提出执政之要在于安民、人民政府要为人民的“执政为民观”和心系人民、忠诚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为民服务观”;在确保人民最大利益方面,提出党和政府的一切方针政策都要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最高标准的“人民利益观”和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人民幸福观”;在调动人民积极性方面,提出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动力的“人民动力观”和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的“情感激励观”;在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方面,提出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最终评判者的“人民督察观”和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的“人民评判观”等等。

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好”主义

举国体制是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动员和调配全国有关力量,攻克某一项世界尖端领域或国家级特别重大项目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符合我国国情,具有比较优势。在探索建立新型举国体制时,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协同创新,集中力量办大事,形成推进自主创新的强大合力。新时代,既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又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新型举国体制,政产学研用一体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公关和重大惠民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使我们已经形成的好的体制机制再上一个台阶,继续发挥其比较优势和积极作用。

青岛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陈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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