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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12条 8000万真金白银助力文旅市场复苏

日前,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青岛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文旅消费政策措施》),提出十二条促进文旅消费的政策措施。其中,青岛市市本级投入3100万元,区(市)配套约5000万元,预计拉动全市消费增长100亿元以上。《文旅消费政策措施》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实施旅游品质提升攻坚,推动文旅消费全面复苏。

十二条提振文旅消费的政策措施包括: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开展文旅主题系列活动、引导扩大文化消费、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工程、撬动国内旅游市场强劲复苏、加快启动入境旅游、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回暖、开展文旅行业“助企暖企”行动、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打造邮轮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实施海洋旅游突破行动。

《文旅消费政策措施》提出了一系列实打实的惠民消费措施,包括鼓励各区(市)上半年集中推出200场以上文旅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市级财政安排600万元,带动各区(市)发放3000万元以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全市12家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全市105家博物馆免费向市民、游客开放等措施。我市还专门安排资金,从丰富文旅产品供给角度,对博物馆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提升青岛文艺演出整体水平、智慧旅游样板景区等予以支持。

《文旅消费政策措施》的一大亮点是结合我市文旅特色资源,提出了对邮轮产业和海洋旅游的支持措施,我市将出台支持邮轮的扶持政策,建设邮轮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打造国际一流的邮轮旅游特色目的地;丰富海上旅游业态,招引海上旅游引领性大项目,打造滨海旅游示范标杆。

青岛市本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涵盖面广,优惠和支持力度大,政策的出台将极大的提振文旅消费,助力文旅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十二条促进文旅消费政策措施:

一、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鼓励各区(市)上半年集中推出200场以上文旅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市级财政安排600万元,带动各区(市)发放3000万元以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对文创产品、文艺演出、影视图书、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旅游线路等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撬动100亿元以上文旅市场消费。

二、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全市12家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市、区两级财政各安排1600万元予以补助,非国有A级景区按入园人数据实补助。

三、开展文旅主题系列活动。以举办2023省旅发大会为主线,深挖省内游和跨省游市场潜力,多措并举拓展客源。一季度重点办好“嗨游青岛 悦享冬季”主题营销活动,贯穿春节、元宵等时间节点,开展“这个冬天总要来趟青岛”“打卡青岛冬季限定的浪漫”等系列文旅特色推广活动,持续办好青岛国际啤酒节、中国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峰会、青岛国际影视博览会、国际戏剧学院奖等品牌活动。联动官方媒体、融媒体、OTA平台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体矩阵,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文旅消费,营造市场氛围、提振市场信心。

四、引导扩大文化消费。全市105家博物馆免费向市民、游客开放。探索建立政府补贴与市场运营相结合模式,激发文化消费潜能,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场馆对基本陈列以外的特展项目开展适价有偿观展,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打造“山东手造”品牌,统筹财政资金100万元,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塑造沉淀深厚、特色鲜明的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打造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落实“齐鲁文艺高峰”计划,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通过项目补助、资金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精品剧目市场化演出,推动重点剧目展演巡演,支持剧场引进精品剧目,提升青岛文艺演出整体水平。

五、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工程。持续优化景区环境,改善软硬件设施,打造“最美景区”“最美滨海旅游风景道”“最美海岸线”。丰富景区文化内涵,打造更多体现人文精神的旅游精品。推进智慧景区建设,提升完善“云游青岛”平台功能,建成景区慢直播20处,实现4A级以上景区智慧导览、电子地图全覆盖和全景在线观看。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支持5家景区打造智慧旅游样板景区,5家景区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六、撬动国内旅游市场强劲复苏。实施“引客入青”计划,在京津冀、东三省、长三角、大湾区、沿黄省份等重点客源地组织开展文旅营销推广活动。出台区(市)联动旅游招徕激励机制,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进行奖补支持。创新开展全市文旅网络联合营销,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各区(市)创新形式、传播效果显著的大型网络营销活动进行支持,掀起青岛文旅全网营销热潮。

七、加快启动入境旅游。构建旅游业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出台青岛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对入境团队推出包机奖励、海外旅游促销奖励等,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进行奖励。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给予社会化海外市场专题推介活动奖励补贴。

八、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回暖。紧扣游客群体亲近自然、放松身心的消费需求,整合乡村旅游优势资源,深挖民俗文化资源内涵,策划开展“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品牌主题活动,鼓励各地举办乡村音乐节、乡村露营节、乡村篝火节等活动,为乡村旅游热点持续加温。对获得省级奖补的民俗文化浓郁、拉动消费明显的乡村旅游节会活动,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给予支持。

九、开展文旅行业“助企暖企”行动。大力帮扶文旅企业纾困解难,着力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经营成本。强化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旅产业专项行动,年内全市文旅产业新增贷款17亿元以上,惠及市场主体300家以上。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策划举办文旅企业春季专场招聘会,鼓励支持各区(市)利用高等院校、培训机构面向文旅企业职工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技能水平提升培训等,破解文旅企业“用工荒”、人才短缺问题。

十、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深化落实旅游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突出精细化和个性化旅游服务,培育文旅企业服务品牌,塑造“好客山东 宜游青岛”品牌形象。完善文旅行业信用监管,建立高效的消费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旅游诚信赔付金制度,引导文旅企业完善游客服务体系,优化文旅消费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游客在青旅游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十一、打造邮轮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丰富始发港、访问港邮轮航线和产品,研究出台《关于促进青岛市邮轮旅游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对使用或引进邮轮来青运营访问港航线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以及招徕游客从青岛邮轮母港出境或离港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给予奖补;鼓励吸引邮轮公司在青岛常态化运营,建设邮轮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打造国际一流的邮轮旅游特色目的地。

十二、实施海洋旅游突破行动。丰富海上旅游业态,招引海上旅游引领性大项目,打造滨海旅游示范标杆。拓展海洋旅游航线,优化线路布局,推出有效串联海岸、海湾、海岛和沿海主要景点的“一程多站”式海上旅游线路。加快重点海岛开发,丰富海岛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打造海岛旅游新样板。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王泽佩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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