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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选就将批量转换?快来看关系你我房贷的大事!

最近,不少背负房贷月供的人都在思考一道选择题:房贷定价基准到底是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还是固定利率? 

自今年3月1日,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如期启动后,如何选择一直困扰着不少人:选择固定利率吧,眼看今年挂钩房贷利率的5年期以上LPR已两次下调;选择LPR定价吧,房贷利率将“随行就市”,从此有了不确定性。

正在你举棋不定时,一些银行眼看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结束日期临近,纷纷出台举措加速转换,赶在央行要求的8月底前完成转换工作。 

四大行日前发布公告:自8月25日起,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个人住房贷款将进行批量转换,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新发放贷款转换为LPR定价,是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重要一步。自去年新发放的房贷平稳切换为LPR定价后,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也被提上日程。不论选择固定利率,还是LPR定价,都是给予客户一次选择权。 

按银行人士说法,批量转换对于那些不太熟悉线上操作、又不方便去网点办理的客户来说,不失为一种较方便的办法。但如果不想批量转换,快来看看如何操作吧! 

一、尽快完成自主转换 

如果选择固定利率,那么,房贷利率就此一举锁定。但如果选择LPR定价,今后月供增减可都跟随市场涨跌了。 

根据要求,选择LPR定价后,存量房贷利率将采用LPR加点的形式计算,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而且差值可为负值。 

那么,LPR变动将对存量房贷月供产生多大影响? 

经记者测算,不论原来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10%,还是打九折,如果贷款100万元、20年等额本息还款,今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较去年12月发布的相比,每调整5个基点,影响月供二三十元。  

今年以来,5年期以上LPR经历两次下调,已降至4.65%,较去年末累计下调了15个基点。不过,自4月20日下调10个基点后,5年期以上LPR已连续三期“按兵不动”,说不准未来还有多大下调空间。 

假设从现在到今年底,5年期以上LPR未再调整,选择LPR定价的人在明年1月1日重定价日时,便可享受这15个基点下调所带来的月供减少,减少区间在60元至90元。 

谁也不能准确预测今后的利率走势。在预期LPR下行的背景下,选择浮动利率定价会比较合适。但在通胀等因素影响下,今后LPR也不排除会进入上升周期,浮动的房贷利率也可能随之走升。如何判断还得你自己拿主意。 

目前,各家银行提供了线上线下多种转换渠道,但为避免人群聚集、做好防疫工作,银行大都倾向于通过线上和自助渠道办理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  

二、明确告知银行不希望批量转换 

其实,在四大行明确批量转换之前,已有多家股份制银行提出,将于8月底前对未进行转换的存量房贷批量转换为LPR定价。更有个别银行已在7月底前进行了批量转换。 

尽管批量转换便利了部分客户操作,但个别银行批量操作曾导致部分客户投诉,认为银行不该“擅自做主”。因此,此次四大行对于不接受批量转换的客户明确了相关安排,可以协商处理。 

中国农业银行表示,如不希望批量转换,客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含),可通过农行掌上银行、网上银行、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登记,届时农行将不对其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 

中国银行表示,如客户不希望批量转换,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协商处理。 

另外,不希望批量转换的,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自主转换。 

中国工商银行表示,若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可于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 

中国建设银行表示,如客户希望自主办理,可在2020年8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全国任一网点或贷款经办机构办理。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三、今年底前批量转换可撤销、可转回、可协商 

不排除有些人未及时收到银行通知,没有关注到未明确选择的存量房贷将批量转换。如果已经完成批量转换了,存量房贷还能否转回固定利率? 

对此,四大行均表示,有异议的客户可以在今年底前通过多种渠道与银行协商处理。 

农行表示,在批量转换后有异议的客户,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农行掌上银行、网上银行、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协商处理。如希望撤销批量转换,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通过上述渠道申请办理。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工行表示,若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建行表示,批量转换完成后,如客户希望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到建行任一网点智慧柜员机、贷款经办机构处理。  

批量转换或许像银行公告的那样,是为了简化客户操作;又或许如业内人士所分析,是银行为了贴近市场水平、规避风险,总之不管出于何种考量,银行都应该确保客户知情,并维护客户选择的权利。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银行应充分尊重不接受批量转换客户的选择,与客户协商解决。 

还没有选择定价方式的朋友们,抓紧办理吧,牢牢把握自身选择权!(记者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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