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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快报 | @孩子父母,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

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策划:赵承

监制:胡清海

统筹:谢良、杨维汉、杨进欣

记者:胡浩

设计:张晨光

编辑:沈文、朱舜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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