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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0年“安全月”将启动,集中进行查访整治,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4月30日,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2020年“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我市于5月6日至31日开展“安全月”活动,集中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治。

“安全月”活动保安全

《通知》中说,近期,青岛市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非生产安全和森林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影响。为强化事故预防,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形势稳定,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联合制定了《青岛市2020年“安全月”活动方案》。

本次活动的目标和任务,是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进一步压实责任,着力抓好企业复工复产、旅游旺季安全监管、汛期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工作作风,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

开展各种查访活动

根据方案,“安全月”期间,将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领导带队督导检查活动。

各级政府领导和专业委员会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分管行业领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

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安〔2019〕23号)要求,对照所列综合整治重点、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和其它行业领域整治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3.开展大交叉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5月份分两个阶段,采取区(市)交叉、部门联合和部门自查三种形式,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交叉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集中整治进行“回头看”,检验集中整治成效。

4.开展油库、棉花仓储等物资专项检查。

针对危化品、易燃物资生产量、库存量、进口量齐增“三碰头”和气温升高等带来的安全风险,对油气储备基地、临时储油区、危化品储罐、棉花仓储等重点区域、部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逐一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并挂牌公示,组织专家现场检查指导,分级分类落实管理措施。

5.开展森林防火明查暗访。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和督导工作。利用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和卫星监测等各种监测手段,全方位、全时段监测火情,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6.修订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奖惩办法。

对安全生产亡人责任事故和森林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刑事追责、公益诉讼、物质奖惩等办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防止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和应急值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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