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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应急委办公室部署沿海区域安全防范工作

8月4日,青岛市应急委办公室召开会议部署沿海区域安全防范工作。会议通报了近期多起沿海区域涉海亡人事故情况;听取了参会单位关于各自行业领域或辖区沿海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的汇报。

专题会现场

当前,暑期、汛期、旅游高峰期“三期”叠加,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较多,沿海风大浪大;假期学生、儿童游泳行为和群众旅客涉水行为增多,安全隐患增加,加之外地游客对海情不了解不熟悉,极易发生突发事件,安全防范形势异常严峻。

会议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各区(市)要压实属地责任,把工作落实到镇街、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指导区(市)做好沿海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开展沿海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各区(市)、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沿海区域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三要加大警示牌设置密度。各单位要对沿海区域警示牌位置是否醒目、是否牢固进行检查,对损毁缺失、字迹模糊的警示牌及时予以更换,同时加大警示牌的设置密度,精心设计撰写警示用语,提高警示效果。

四要加大救生器材投放。各单位要迅速排查沿海区域的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绳、伸缩杆等救生用具的配置情况,对沿海观光路、木栈道、栈桥、海水浴场、沙滩等主要出入口、栏杆、保安亭等重点部位要加大救生器材配置,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能看见、能用上。

五要增设重点区域广播装置。各区(市)、各相关部门要在沿海重点区域增设“大喇叭”,当接到恶劣天气预警、海浪警报等预警信号时,利用“大喇叭”将预警信号及时播发,提醒游客和市民及时撤离。

六要加强巡逻防控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建立沿海重点区域安全防范巡逻制度。针对灾害性天气频发特点,各责任单位、网格员要加大重点区域巡逻防控力度,及时将涉水和靠近人员劝离,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七要做好沿海区域安全防范工作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媒介开展沿海区域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制定安全警示图片、视频,在电视、广播、重点区域广告屏幕滚动播放,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八要前置救援力量。要针对隐患排查实际,在重要风险区域设置救援工作站,安排专人或志愿者重点值守,要科学调配有关救援队沿岸定点部署,救援力量前移,提高救援效率,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开展救援。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章立莎  通讯员 朱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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