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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南部将迎暴雨 市应急局提醒市民做好防范

山东省气象台于7月18日16时00分发布暴雨黄色和海上大风黄色预警,预计19日夜间至20日白天,青岛南部将有暴雨。对此,青岛市应急局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应急防范。

根据山东省气象台信息,受副高边缘低涡切变线影响,预计19日夜间至20日白天,我省中南部地区自西向东有一次明显降雨过程,并伴有雷电,雷雨地区雷雨时阵风7~9级。全省过程平均降水量40~60毫米,其中菏泽、济宁、枣庄、临沂、泰安、青岛南部和日照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50~80毫米局部2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降水量50~80毫米,聊城、济南南部、淄博南部、潍坊南部、青岛北部和烟台南部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15~40毫米局部50毫米以上),其他地区有雷雨或阵雨。

20日白天至夜间,黄海中部有明显大风,南风转北风,黄海中部7~8级阵风9~11级,渤海海峡和黄海北部6~7级阵风8级,渤海5~6级。

据介绍,此次强降水落区与前期部分强降水区域重叠,需加强防范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滑坡、泥石流、城乡积涝及海上大风等灾害。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

1. 切断户外电源,关好门窗,固紧户外临时搭建物和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等;加强自我防护,主动避开危险区域,远离河道行洪区、山洪威胁区;

2. 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防范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 切断室外危险电源,加强特殊作业管控,加固重点部位防御,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封闭危险路段和危险区域;

4. 对城市下穿式立交桥、隧道、地下商场、地下车库等重要部位和其它易涝点安排专人值守,设置警示标识,预置排涝设施和物资,重要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5. 城市轨道交通根据积水情况,及时采取清客、关站、停运等应急措施;

6. 非煤矿山停产撤人;尾矿库企业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出现险情及时报告,果断撤离下游群众;

7. 影响范围内的文旅企业、单位必要时采取分流游客和暂停经营等措施;

8. 视情发布黄色及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前做好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及安置准备工作;

9. 视情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提前做好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及安置准备工作;加强水库大坝、河道堤防巡查值守,出现险情果断撤离受威胁区域人员;

10.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11.水上船舶、设施采取预防措施;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渔业)和海事部门5分钟内将预警信息发送至船舶包保责任人;294.1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立即回港避风,港口内的不得出港;渤海湾客滚船严格落实“逢七级以上风不开”规定,中韩客货班轮、陆岛客运船舶、滨海旅游船舶、载运易流态货、钢材等影响稳性货物的中小型货船以及船长小于100米或3000总吨以下的中小型货船及时停航,根据船舶抗风能力选择安全的水域避风,加强停(锚)泊值班;

12.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13.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赵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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