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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启动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青财科教〔2020〕3号)精神及相关资助政策文件要求,青岛市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各项工作启动。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补助面不超过在校非寄宿生的8%。对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全部资助。

市属普通高中学校2020年度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市财政于5月拨付至学校账户。请各学校在本学期正式开学一周内,组织学生申请免学费并完成资格审查,于正式开学后第二周将签字盖章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免学费学生汇总表》(附件5)和《普通高中免学费学生明细表》(附件6)报送市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通过金宏报送市学生资助中心用户。学校不得向符合免学杂费条件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学校要将所有学生免学费资料做好留存备案。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青岛市户籍市定标准建档立卡本专科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每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高收费专业的学生,不予免除学费。因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予免除。

与此同时,还公布了部分停发奖助学金的学生范围。根据《通知》市属高校2019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2019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幼儿园2019年秋季学期获得政府助学金的儿童。上述学生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在停发范围之内,已办理退学或转学的学生;学生违法违纪受处分期间;因个人原因休学期间。

半岛网:青岛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启动 对三大类学生资助或免学费

青报教育在线:青岛:义务教育段非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

青岛日报微信公众号:青岛市教育局通知!这三大类学生可享资助或免学费!

青岛财经网: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启动 部分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青岛财经日报:春季学期学生 资助工作启动

青岛观: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对三大类学生予以资助或免学费

青岛电视台今日微信公众号:最新通知!青岛将对三大类学生予以资助或免学费!

齐鲁壹点:青岛春季学期资助贫困生,三类学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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