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记者从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如果群众自发组织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也能被认定。市民可以通过网络申报的方式,向青岛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经审核合格后,领取尽责证书和荣誉证书。
据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园林和林业建设处副处长贺蕾介绍,《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规定:适龄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相当于两个工日的种草、育苗、林木管护、自然保护等相关绿化劳动。
青岛倡导群众自发组织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只要符合《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均可予以认定。市民可以通过网络申报的方式,向青岛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经审核合格后,领取属尽责证书和荣誉证书。
市民可以关注“青岛义务植树”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的“义务参与-我要参与”,填写真实信息,上传劳动照片,点击提交申请,5个工作日后,经后台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就可以查询由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绿化基金会联合颁发的电子荣誉证书。其中适龄公民将获得“义务植树尽责证书”,非适龄公民将获得“国土绿化荣誉证书”。
除此之外,市民也可以直接拨打青岛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电话88011303,由工作人员进行认定操作。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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