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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健) 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第三批派出的城乡规划督察员已正式入驻青岛市规划局开展工作。
到位不越位 监督不包办
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一种新的督察制度,核心内容是通过上级政府向下一级政府派出督察员,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实施管理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督察员以组为单位开展工作,两人一组,任期一般两年,实行任职回避制度;督察员开展工作要坚持依法监督、公正公平、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的原则,不妨碍、不替代当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正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督察员制度已覆盖34个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前两年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广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并于2008年8月28日正式派遣第三批城乡规划督察员。目前,派驻督察员城市由最初的6个增加为34个,包含27个省会城市、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桂林、苏州两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复合型城市。
防止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
据介绍,派驻规划督察员之前,一些城市忽视资源环境约束,盲目扩大城市规模,一些城市随意对历史街区大拆大建,甚至毁坏历史文化建筑和街区,有的城市为了招商引资,不惜违规批准在国家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建别墅,致使大量自然和文化景观迅速退化和消失。还有的在城市建设中互相攀比,贪大求洋,劳民伤财地搞“形象工程”,有些还引发了社会稳定问题。这些现象屡禁不止,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忽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随意调整城市规划、擅自批准进行建设的问题已经十分突出,严重影响着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之音,必须加以有效制止。
此次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向青岛市派出督察员,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青岛市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视,有利于加强对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等的监督。市规划局负责人表示将全力支持和配合督察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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