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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六部门出台规范《意见》保障“平安奥帆志愿者”投入安保实战
本报讯(见习记者 章立莎) 近日,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组织治安志愿者参与奥帆安保工作的意见》,对治安志愿者招募管理、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培训奖励、组织保障等进行统一规范,为“平安奥帆志愿者”定岗定责,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奥帆”建设,投入奥帆安保实战,协助维护治安秩序。
据了解,“治安志愿者”是指有关部门招募、管理、使用的,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无偿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专门人员。目前,为服务奥帆赛,治安志愿者统一命名为“平安奥帆志愿者”,服务口号是:“激情闪亮奥运,心手呵护平安”。在奥帆赛结束后,我市治安志愿者将继续为平安青岛服务。治安志愿者的岗位设置为八类,即治安巡逻岗、部位守护岗、信息收集岗、人员管理岗、安全检查岗、平安宣传岗、纠纷调解岗和应急救援岗,分别履行相应的服务职能。在岗服务期间,治安志愿者将统一佩带志愿者标识。各区市治安志愿者招募工作,由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公安部门具体负责招募、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装备上岗。各区市治安志愿者力量将按照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3%的比例招募,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治安工作的市民现均可自愿报名。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招募治安志愿者6万余人,“平安奥帆志愿者”本月上旬将正式上岗。作为群防群治正规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治安志愿者将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建设平安和谐青岛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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