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行社认为是戴“紧箍咒”
手握选择权“阳奉阴违” 本报讯(记者 李翔)
在国内推行使用的新版出境旅游合同虽然尚未抵青,但业界已经传出一丝不和谐之音。昨天,从我市旅游市场反馈的信息表明,部分旅行社私下表示短时间内将仍然沿用旧版市级旅游合同。由于新版合同属于“推荐使用”,
旅行社有权继续使用旧版合同,新版合同中对旅行社约束力的加强是导致该情况出现的根源。
新合同考验工作效率
“国家旅游局的合同不太实用,全文下来有8页纸,一共有56个空格要游客填写,容易把游客弄糊涂。”某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向记者表示,该社门市部的实力在全市都是数一数二的,可是如果把所有的人都调过来办一个团队,一天都办不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签订新版合同的时间太长,容易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是旅行社控诉的“第一罪状”。更主要的原因,是新版合同所制定的条约过多过细,让旅行社感觉像套上了“紧箍咒”。他们认为,目前旅行社是微利企业,如果严格按照新合同办,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但旅行社的利益将因此受损。比如国家版范本对购物纠纷予以明确规定,这是在出境游合同范本中首次明确购物赔偿问题,在省版和市版的旅游合同中都没有提及。
出现纠纷去北京解决?
有旅行社告诉记者,自己属于市属的旅行社,所以应使用市旅游局的合同,如果发生纠纷,游客可通过市级法院受理,如果使用省版的合同,就要到省级的法院受理;而使用国家版的合同,一旦出现旅游纠纷,则要到北京去处理两者之间的纠纷,考虑到游客的利益,旅行社决定仍使用市旅游局的合同。
不少旅行社负责人透露,由于本次国家版旅游合同范围只是推荐使用,没有强制性,所以旅行社可以自由选用三套合同范本中的任何一个,而游客只能根据旅行社提供的旅游合同来签约,导致合同范本越多旅行社越有利的局面。
新合同保护双方利益
旅行社这种“阳奉阴违”的做法,旅游管理部门也有所察觉。市旅游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认为,制订新版旅游合同的初衷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减少旅游纠纷,如果旅行社故意简化签约手续,他们会严肃查处。而且,新版合同在明细上是对双方利益的有效保护。
例如,新版合同明确列出了旅行社与游客的违约责任。其中,如果旅行社违约,“出发当日取消出团的,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如果游客违约,“出发当日取消,按旅游费用总额90%”赔偿。
该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虽然新合同在填写方面稍显繁琐,但对购物、自费项目等以往的敏感话题都进行了有效探索,在与旅行社签订时一定要多加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