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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宋秀) 2007年起,
青岛市采供血管理体系将实现全市统一法人、统一管理、统一检测,保证市民的采血及用血安全。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自1月1日起,青岛市中心血站
全面扩容,承担全市采供血任务和血液安全管理,而原先五市一区的血站则全部“上划”。全市采供血机构将呈现一个法人管理三个采供血点的新局面。
统一法人下设三个采供血点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市从2007年起,全面加强全市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和调整,规定血站由人民政府设置,实行政府设置垄断,取消基层血站设置。青岛市中心血站站长赵林告诉记者,自1月1日起,青岛市设立一个独立法人采供血机构——青岛市中心血站,承担全市采供血任务和血液安全管理。同时,分别在即墨(辐射莱西)、胶州(辐射黄岛、胶南)、平度三市设置采供血点作为青岛市中心血站的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别承担五市及黄岛区的采供血任务。各区(市)不再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采供血机构。原先6个基层采供血机构的在职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全部划入青岛市中心血站,原已设置的基层血站由各区(市)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规定依法予以撤销。
过渡时期人员集中培训
“原先,五市一区的血站都是各自独立的,分别隶属于当地卫生局。市中心血站对6个基层采供血机构收编之后,将实行统一管理。”赵林称,青岛市中心血站及其所属的即墨、胶州、平度3个采供血点,其机构性质均为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在工资福利、人员编制、资产财务和血液质量控制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从目前至3月31日是我市采供血机构整合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原先六个采(供)血点的全体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采血设备统一配备规范使用
固定采血点(室)最小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固定采血点(室)及采血车应设有无偿献血登记、咨询、查体区……据了解,原先六个基层采血点的设备都不是很完善,不能很好地保证献血安全。收编之后,市中心血站每周都会调派专业的技术骨干到3个采供血点对其设备和人员进行规范。全市采血业务将得到完善和规范,为市民的采供血设立一道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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