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初步建反洗钱法律体系
报告中指出,中国反洗钱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报告中写到,为了依法有效开展国际国内反洗钱工作,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的、完整的反洗钱法律体系。
报告中指出国务院先后出
台了一系列的反洗钱法律法规,报告称,这些法律法规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保障金融安全和稳定提供了管理、执法、司法、监督的法律基础。
报告中透露,中国正在研究制定《反恐怖法》和《禁毒法》,这两部法律也将反洗钱作为重要内容。
中国已加入反洗钱国际公约
报告中写到,中国已批准加入了主要的反洗钱国际公约。
中国继批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和《联和国打击有组织跨国犯罪公约》之后,于2005年10月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至此,中国已批准加入了主要的反洗钱国际公约。
报告称,批准加入上述国际公约,显示了中国政府参加国际反洗钱和承担相关义务的政治意愿和决心。
中国人民银行24日发布《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报告中披露,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公安机关和其它部门成功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
报告称,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对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及其它来源信息进行分析和甄别,共移交可疑交易线索533份,涉及人民币793.51亿元,外币折合美元8.32亿元,涉及交易6万余笔,账户3906个。
报告称,在上述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向执法部门移送可疑交易线索共41份,涉及人民币259.59亿元,外币0.49亿美元,涉及交易1万余笔,账户582个。
报告还称,2005年公安部接受线索13份,涉及人民币203.84亿元,外币0.18亿美元,涉及交易约7000笔,账户299个。公安部门据此立案9件,其中1件已移送起诉,4件移送行政执法机构处理。
反洗钱部门已建立执行机构
报告中写到,目前中国主要的反洗钱工作部门都建立了反洗钱执行机构。
报告称,这些执行机构具体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等。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也从2004年开始逐步设立专门的反洗钱机构并配备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
报告披露,目前在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专职和兼职人员已超过4000人。
央行呼吁确定反洗钱协调部门
报告中写到,国家确定一个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全国反洗钱工作,并在各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是确保国家反洗钱有效运作的重要制度安排和组织安排。
报告称,反洗钱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多个层次共同参与和相互配合才能取得实效的系统工程。
报告还称,国内外反洗钱工作的成功经验表明,反洗钱需要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尤其需要金融机构、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密切合作。
反洗钱将扩展到证券业保险业
报告称,2006年中国反洗钱工作走向深入,反洗钱工作领域将从银行业扩展到证券业和保险业。
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我国银行业总资产占整个金融业总资产的90%以上,银行业是金融行业的主要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等金融机构确定为反洗钱监管的主要对象。
据报告介绍,央行修订和制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将在公开征求意见后,预计于下半年公布实施,反洗钱工作领域也将从银行业扩展到证券业和保险业。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