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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行规 万余无证小餐饮将“上户口”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沈俊霖

记者从今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食安办制定全省首个小餐饮单位监管工作意见,将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用两年的时间,解决小餐饮单位持证经营问题。这意味着存在了几十年的无证小餐饮有望逐步转正“落户”。

全市无证小餐饮1万余家

“长期存在的无证小餐饮单位,因其点多、面广、量大、管理难,一直是我市也是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虽经多次整治,但效果不明显,反弹较快。”市食药局餐饮处处长刘凯说。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无证小餐饮单位1万余家,以小型餐馆和小吃店居多。这些大量存在的小餐饮单位在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因其硬件设施差、管理水平低,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不少的风险和隐患。由于小餐饮经营者多为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且点多面广量大,全部取缔将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也会给周边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全部取缔不太现实。

小餐饮首次有了“行规”

据介绍,为有效解决小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市民餐饮消费安全,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小餐饮单位监管工作的意见》,坚持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全面开展小餐饮单位整顿治理。

意见对小餐饮软硬件作出具体规定。其中,经营场所方面,小餐饮经营者应有经营场所有效产权证明,以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可以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食品处理区面积方面,小餐饮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能够满足食品安全的需要;一般不得小于8平方米,小吃店、单一品种餐馆不小于6平方米,小型饮品店不得小于4平方米。餐饮器具消毒方面,小餐饮单位应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食品处理区至少设置1个用于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产品清洗水池或设施应单独设置。食品贮藏方面,小餐饮单位应设有冷藏、冷冻柜。

“此前,山东省内还没有小餐饮整治和管理的具体办法,我们此次推出的符合青岛实际的标准体系在全省算是首次。”刘凯说。

年内85%的小餐饮“上户口”

根据计划,今年6月底前,各区、市小餐饮单位整体持证率要达到80%,年底前要达到85%。明年年6月底达到90%。到明年年底,实现全市小餐饮单位“依法经营、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制度完善、安全保障”的总体目标。

为达到这一目标,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为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遵循“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小餐饮单位监管工作。对符合整治标准的给予发证,不符合的一律限期整改,并积极给予帮扶指导,整改未达要求的一律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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