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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七成企业环境管理存不足 污水处理厂成绩最好

 

    山东省青岛市日前发布《重点企业环境绩效年度报告(201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这是青岛市第二次用成绩排名的形式将全市重点企业前一年的环境行为向市民公布。

    青岛市145家重点企业2013年度环境绩效评价分值最高为92.9分,最低为36.87分,全部企业平均分为72.12分。

    2014年,青岛市重点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工作在总结2013年度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13年12月18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的相关要求,对评价指标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适当扩大了评价对象,参评企业由93家扩展为145家,新增了水泥建材、电镀等重污染行业,扩大了对热电、印染等重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的参评企业范围。

    评价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占全市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0%以上,基本反映全市企业环境绩效状况。

    评价企业涉及热力与电力、食品、污水处理、纺织印染、化工、电镀、机械等12个行业。从地域分布来看,145家企业覆盖全市所辖的七区四市,其中黄岛区共有29家参评企业,参评企业最少的市南区和高新区各为5家。

    污水处理厂成绩最好

    《报告》评价结果显示,145家重点企业2013年度环境绩效评价分值最高为92.9分,最低为36.87分,全部企业平均分为72.12分,较2012年度最高分与最低分均有提高。

    《报告》分析,环境绩效排名靠前的企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无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自身环境管理机构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主动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能保持稳定达标排放,节能减排落实得好,履行社会责任较好,受到各级环保部门表彰,在本行业内具有引导示范作用。

    而环境绩效排名靠后的企业普遍存在污染防治设施老化、环境管理机构不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实施清洁生产等问题。个别企业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报告在发布企业总排行的同时,还对重点行业进行了成绩排名,污水处理厂成绩最好,水泥建材业成绩最差。

    145家参评企业主要分布在食品、污水处理、纺织印染、化工、热电、机械制造业与金属加工业、水泥建材等8个行业,其中,电力、热力行业有36家企业,平均得分68.65分;食品加工业有24家参评企业,平均得分76.49分;24家污水处理厂平均得分80.77分;纺织印染业12家评价企业,平均得分75.7分;电镀业12家评价企业,平均得分67.33分;水泥建材业14家评价企业,平均得分61.67分;机械业10家评价企业,平均得分70.19分。

    污染防治类指标是关键

    青岛市2013年度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污染防治、环境管理与社会监督三大类共12项指标构成。与2012年度相比,新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企业风险管理、专家评议等评价指标。

 

    据了解,污染防治类指标是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的关键指标,污染物达标排放是企业环境绩效的基础,污染防治类指标包括污染源达标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3个方面。

    环境管理类指标主要从企业环境管理角度来评判企业的环境绩效,包括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环境风险管理、清洁生产审核与环境失信行为等6个方面。

    社会监督类指标主要从社会影响来考察企业环境绩效,包括媒体监督、群众投诉与环境行为社会满意度等3个方面。

    青岛市企业环境绩效评价采用统一的标准,百分制量化评价方法,其中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行为和社会监督社会满意度三大类指标基准分分别为35、40和25分。

    评价信息秉承“可核实、可查证、权威性”的原则,主要以环保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核查、上级环保部门通报,以及履行监管职责的其他活动制作或者获取的企业环境信息为基础。此外还选取企业所在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周边群众进行调查问卷,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环境管理失分最多

    青岛市在重点企业环境绩效评价过程中,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行为、社会监督三项评价指标失分占总失分的比值由高到低分别为:环境管理(49.7%)、污染防治(24.8%)、社会监督(25.4%)。这一比值反映出企业环境绩效在各方面存在缺失的程度及差距。

    污染防治类绩效指标中,23.4%的企业在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方面出现超标情况而失分,22.8%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能完全满足规范化管理要求。

    环境管理类绩效指标中,73.1%的企业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环保机构和管理人员设置、治污设施操作人员定期培训并持证上岗、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各治污设施基础资料、操作管理台账等)存在不足;66.9%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率、数据准确率及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结果)存在不足;26.7%的企业在2013年度存在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未能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等环境失信行为;4.8%的企业在环境风险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执行到位、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按规定投保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不够完善;4.1%的企业存在项目环保审批和“三同时”验收问题。

    社会监督类绩效指标中,有7家企业在2013年度存在查实的环境信访、投诉;有8家企业因环境失信行为遭媒体曝光。

    《报告》还指出,部分企业在内部环境管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这两项指标提升后,污染物达标情况、环境失信行为、社会监督等指标得分也将相应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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